荧光磁粉探伤机的日常使用规范
1、荧光磁粉探伤机充电器充电时指示灯为红色,电池充满时由红色变为绿灯。每次充电时间不超过15小时,充电完毕后应将充电器插头拔下。
2、蓄电池欠压时,尽快对其进行充电,以保护蓄电池有良好的蓄电性能。
3、仪器长时间不用时,应隔2~3个月对蓄电池进行充电一次,以免影响蓄电池使用寿命及连续工作时间。
4、采用交流探伤时,插入电源须符合仪器注明电源,并有良好的接地。
5、不要盲目使用,不要接近高温的地方。不要在雨中工作,喷洒磁悬液切勿喷到开关、插头座上。
6、探头工作时,每次通电时间一般为2~3秒,长不超过5秒,间隔时间3~5秒。
7、磁悬液使用水剂时,应加入适量防锈剂。
8、探头使用前,活动关节处加入适量润滑剂,使用完应将探头及活动关节上的水油磁粉等擦净,并涂上防锈油。
9、使用时,探头的移动应在松开探头开关下进行,以免开路工作而造成仪器发热。
10、探伤仪长时间通电工作,如有明显发热情况,应适当休息后再投入使用。